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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保护商标专用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字号

发布时间:2015-05-10 21:48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据统计,自2008年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商标申请量以三年翻一番的速度迅猛增长,2009年至2013年5年的商标申请量,超过了前28年商标申请量的总和。截至2013年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申请量为1324.13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4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723.79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

  笔者获悉,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明确了2015年市场监管重点,包括商标专用权保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市场、信用监管四个方面。在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国家工商总局将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同时还强调,要继续推进商标审查体制改革,逐步扩大网上申请范围,推进商标评审公开化,提高商标审查和评审效率,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同时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理念,大力推进品牌经济发展。

  侵权行为 屡屡出现

  侵犯商标专用权是对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经营效益造成巨大损害的侵权行为。在众多侵犯商标权的情形中,未经允许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以及销售侵权商品占绝大多数。据笔者了解,广东省东莞市百润润滑油有限公司(简称百润公司)的谢某和深圳市华润达润滑油有限公司的王某购买伪造的商标油桶,将散装低档工业燃料油灌入其中,冒充长城牌润滑油进行销售,其中150桶假润滑油被湖北省大冶市骏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骏辉公司)的罗总买走,致使该公司损失了31.4万余元。

  案发后,湖北省黄石市工商局对百润公司处以行政罚款20万元,黄石市公安局扣押了百润公司50万元,其中30万元作为赔偿款付给骏辉公司。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36.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百润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额20.5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谢某作为百润公司直接主管人员,其行为也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

  2014年2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百润公司处罚金8万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截至2014年11月末,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33万件,案值9.54亿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8件,涉案金额4.69亿元。

  法律制约 减少侵害

  沈阳慧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律师孔祥鹏告诉笔者,商标权意识淡薄致使一些企业在使用某一商标之前并不会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或者律师,使用该商标是否存在侵权风险,而我国的商标权确定又是以注册优先为原则,这就导致了使用中的商标频频出现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此外,我国商品市场经历过较长期的仿制阶段,一些小厂商热衷于模仿国内外一些较为知名的品牌,擦边注册或模仿使用知名商标,这也是商标侵权案件高发的一个原因。(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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