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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化解专利纠纷需法律层面“给力”

发布时间:2015-06-01 15:18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日前,阿里巴巴集团公布了《2014年淘宝联动知识产权局打假报告》。报告数据显示,自2010年以来淘宝联手浙江知识产权局处理了各类专利侵权投诉案件数千起,其中大量案件涉及外观、实用新型、发明各类型的专利侵权案件的判定。各个行业中,侵权投诉案件排名第一位的是3C数码、小家电,第二位为日用品,第三位为文化体育用品。

  此前,知识产权出版社i智库发布《中国专利侵权诉讼状况研究报告(1985—2013》。报告称,1988年中国出现第一件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当时的诉讼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截止到2013年12月,已审结中国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数近2万件,一审诉求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个案赔偿额最高的依然是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一审判赔3.3亿元,此案最终和解赔偿金额高达1.57亿元人民币。

  现代社会,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侵权仿冒也越来越快。维权的时间拖得越长,企业损失也就越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是1662件,到2013年则变成1.6227万件,6年间案件增长近10倍。但在实践中,与快速维权相匹配的措施还有待加强。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侵权诉讼事件此起彼伏。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已把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利器,并将知识产权领域作为全球竞争的新战场。而在国内专利权保护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方面,调查取证难,是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重要原因。专利侵权事实的证据难以取得,特别是一些出口加工型企业,其侵权产品在国内很难拿到,在国外买到的产品又很难证明其生产厂家的身份。当权利人发现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就需要进行取证。但专利侵权一般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而且有些侵权行为发生在互联网上,侵权单位大都是流动性的空壳公司,都给取证带来了很大难度;另一方面,侵权赔偿数额偏低,是专利侵权诉讼中广受诟病的问题。专利法规定,侵权赔偿的数额依次按照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专利许可费用的倍数确定。三者都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按照一般原理,赔偿的目的一是填平损失,二是对侵权行为进行惩罚。100万元的上限明显偏低,连填平损失都不够,更谈不上起到惩罚作用。

  不言而喻,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仍面临种种挑战,比如创造能力不足、保护程度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亟待提高等。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表示,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状况亟待改变。尤其是专利侵权行政执法权限不足、手段少、力量弱,不能充分发挥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有鉴于此,为了强化专利执法的权威性,应从法律层面上对专利侵权执法手段和执法力度等予以明确和加强,一方面,应该适时修改专利法,完善证据制度,显著提高专利侵权的难度和代价;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健全执法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提高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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