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知识产权服务 > 版权 > 服务项目 > 正文

数字时代草根作者版权维护遇尴尬

发布时间:2015-06-04 11:12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原创视频被盗用,改编人屡获大奖
  从2010年到2011年,一部名为《乞讨少年怒抽幕后黑手》的拍客短片,因其富有社会责任感的视角,赢得诸多肯定,屡获国内国际比赛的大奖。然而,近日,这部获奖的网络作品却被戴上了“盗用”的帽子,原创作者出面维权,获奖者却称,短片他进行了加工,付出了心血。
  10月9日,郑州的专业拍客焦志平发现,自己在2009年拍摄的一段原创视频获得了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而上台领奖的却是一个陌生人。
  “我拍的视频被人拿去编辑后参赛,获得了多个奖项,我却浑然不知。”谈及作品被盗用获奖,焦志平气愤地说,一周前,一个好朋友打电话给自己,说在2011年5月13日晚深圳卫视播出的“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颁奖晚会”中,短片《乞讨少年怒抽幕后黑手》获得了金鹏奖最佳片段纪录奖,而该片与焦志平2009年拍摄的短片极为相似。
  这个3分56秒的纪实短片在国内知名视频网站上点击量已近26万次,讲述的是一个看上去不到10岁的哑巴少年,蹲守在马路上拦截过往汽车“强讨”,在围观群众的问询下,得知少年所为是被人威逼。在一群人帮助下,幕后黑手现形被抓。此时少年压抑3年的仇恨爆发出来,狠命地抽打指使他强讨的中年男子,让人看得既心酸又无奈。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将男子和少年带回了所里。
  “2009年11月23日晚,回家路过铭功路时,我看到此景,便拿出摄像机拍摄。”焦志平说,原视频共19分钟,通过对比,他确信获奖视频是从自己的短片中剪辑得到的。“原视频里有我的同期声,当时还有一个随行的搭档可以作证。”
  焦志平在网上搜索发现,虽然自己从2009年拍摄完后从未参加任何比赛,但这部被盗用的短片除了获得金鹏奖,还先后获得2010北京青年拍客大赛“至尊拍客奖”、2010云南“酷拍”DV作品大赛“年度酷拍达人”等诸多奖项。
  通过多方查询,焦志平联系到了该短片的获奖人尚某。尚某表示,这视频是自己加工剪辑的,推广工作也是他做的,也付出了心血。
  有法律专家认为,即便尚某对焦先生的视频短片进行了加工,但其是在未征得焦先生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二次加工改编,所以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截至目前,记者了解到,焦志平准备继续找尚某追究此事,并已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作品被盗用47篇,在知名视频网站播放
  对于焦志平的遭遇,作为DV独立拍客的吕欣感触颇深。
  “一有突发事件发生,我都是紧急出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拍摄,并将自己的视频素材提供给地方电视媒体,通过电视台的后期编辑播出。”作为专业拍客,吕欣表示,自己还会得到一定稿费性质的报酬。
  2011年8月,吕欣上网时无意中发现,在优酷网出现了18篇自己拍摄的视频短片,但令他大吃一惊的是,被上传的视频并不是经过电视台剪辑和打上台标播出的新闻作品,而是自己的视频原件,同时还打上了署名为“m欣m然”的名字和“优酷拍客”的字样。
  查看该网友上传的视频后,他注意到,自己拍摄的短片《三个不孝子逼父跳楼亡》点击量达到309.4万次,评论达6382条。
  “从那之后,我发现自己每拍完一次视频,那个网友就会同步上传到优酷网上。”截至目前,吕欣发现共有47篇被盗用播放的作品。
  “通过朋友打听,得知此网友是专门搞婚庆录像的,兼职做DV拍客。”而视频从何而来,吕欣认为是该网友从某个编辑手中获得并卖给了网站。同时,记者了解到,卖给专业视频网站的DV短片价格从50元到2000元不等,点击量上百万次的视频,更是价值不菲。
  随后,吕欣向该网站说明了作品被盗用的情况,但最终不了了之。无奈之下,他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优酷网立即删除侵犯他著作权的视频,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转载)
商业秘密网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