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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出现那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5-06-05 15:20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1)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3)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4)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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