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影碟机搭售盗版碟侵犯著作权获刑
买影碟机再花2块钱就能在家中体验新上映的大片?没错,这就是小电商李某用来招揽生意的噱头。伴随着影碟机销量的陡增,李某源源不断贩卖出盗版碟片。近日,常熟法院对这例侵犯著作权案件予以审理并公开宣判。
2008年,李某来到常熟,在某市场内经销小家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李某的收入交完铺面租金后就所剩无几了。2013年1月的某天,一个男子拎着一大袋DVD光碟来到李某店铺前兜售,李某顿时灵光一闪:“用新上映的电影来吸引顾客,或许是一条生财之道。”
于是,李某每次进货购入一两百张光碟,用来作为DVD影碟机的促销商品。顾客在他这儿购买影碟机后,仅需要再花上不足2块钱,就可以买回一张电影光碟。2013年11月28日,李某的违法行为被文化局、公安局发现查获,当场清点出盗版碟片计34种972张。
常熟法院审理后,李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涉案侵权盗版光碟均予以销毁。
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服务平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相关阅读:
- 商标注册的程序及注意细节 2015-05-10
- 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2015-05-10
- 计算机泄密的主要途径 2015-05-10
- 知识产权保护也是鼓励机制 2015-05-22
- "法定许可"有几种情形? 2015-05-10
- 合伙企业的定义和要求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