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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偷来技术年赚上千万 侵犯商业秘密被判6年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利用帮外国专家做翻译的机会,南京某高校毕业的高材生丁海生偷偷将全套高科技设备资料拷贝走,并与他人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生产同类设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营业额就达到了两千多万,并获得纯利润一千多万。受害企业发现后立即向南京江宁警方报案,警方随后将丁海生抓获。19日,南京江宁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丁海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A.外语翻译偷偷拷贝设备资料

生于1981年的丁海生毕业于南京某著名理工科高校,学习的是科技外语专业。2010年7月份,丁海生与南京某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担任外语翻译。说是为企业担任外语翻译,其实,丁海生主要为一个人服务,那就是企业从外国请来的森林先生。该公司正准备上马生产“金刚石线锯生产设备”,这种设备是一项高新科技产品,主要用于切割生产光伏产品的超薄硅晶体。制作这种设备的技术国内几乎没有,某公司上马该项目并获得国家有关机构立项后,特地花重金从外国聘请了这个领域的专家森林先生,丁海生也缘此得以成为森林先生的工作搭档。

物以稀为贵,正因为国内有能力生产这一设备的只有某公司一家,所以利润相当可观。在协助森林先生工作的过程中,丁海生对其中的市场前景有了越来越深的了解和认知。于是,丁海生萌生了盗取该设备资料的念头。对于丁海生而言,偷资料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公司为丁海生配备了一台专供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森林先生带来的所有图纸数据等技术资料,在交付公司之前,都要经手丁海生。所以丁海生的工作电脑里存有全套资料,而公司并没有禁止丁海生将工作电脑带回家。于是,丁海生在工作之余将工作电脑里的所有资料都拷贝到了自己的电脑中。

B.自己开公司也怕员工偷资料

2011年5月,丁海生从某公司辞职。辞职后,丁海生和董天宇及尚华军共同出资成立了四海公司。董天宇是丁海生的朋友,尚华军则是丁海生大学毕业之后实习时的老板。在四海公司中,丁海生以技术入股,占公司股本的40%。而这所谓的“技术入股”,就是丁海生从某公司盗取的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其实,丁海生和某公司是签有保密协议的,但是,在巨额利润的引诱下,丁海生已经顾不上这一点了,他把自己盗取的资料全部拿到自己的公司中,专门用于生产这种金刚石线锯设备。与技术资料一起带走的,还有供货商资料和客户资料。为了防止自己的行为暴露,丁海生谎称自己还在为某公司工作,成功瞒过了供货商和客户。

或许是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所以丁海生格外地小心谨慎,连公司法人代表也不愿担任,而是让自己的女友担任了这一职务。除此以外,丁海生还颇有“以史为鉴”的心机,因为既然他能够偷到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别人也一样可能偷到他的商业秘密。为了防止四海公司有“第二个丁海生”出现,丁海生同样要求公司员工签保密协议。

C.一年不到获利千余万元

丁海生等人的公司在投产不久就订单不断,不到一年就轻易赚到了1000多万的纯利润,如果按照40%的股权比例分成,丁海生将轻松获得400多万的收入。然而,某公司迅速发现了问题。2012年2月9日,在某公司报案后,丁海生被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拘留。经过一系列法律流程,今年6月28日,江宁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丁海生提起公诉。经查,到案发时为止,丁海生已获得分成20万。

南京江宁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细致审理,并于19日作出宣判。在宣判之前,记者在法院羁押室见到了丁海生。丁海生中等个子,皮肤白净,长得眉清目秀。他告诉记者,他实际上就是森林先生的“全职私人翻译”。工作上自不用说,生活上,丁海生称自己也同森林先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周末经常陪同这位外国友人四处游玩,还介绍森林先生给自己大学时的外语老师认识,让森林先生可以在异国他乡用自己的母语畅快交流。丁海生称,森林先生曾说他年事已高,做不了几年就要回国去了,到时丁海生在这个公司要想获得提拔会很难,劝丁海生学个“一技傍身”,遂将该技术传授给了他,而他并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丁海生还说,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同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有相关保密条款。(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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