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商业秘密保护 > 典型案例 > 正文

出卖公司商业秘密 罚三百万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昨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2007年12月24日,李威(化名)未经洛阳某钛业有限公司同意,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与青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周某签订了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为其提供海绵钛方面的技术服务,周某先后共付给李某人民币235万元。后被洛阳某钛业有限公司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涧西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威作为洛阳某钛业有限公司知悉并掌握商业秘密的工作人员,违反该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擅自与他人签订了技术咨询服务协议,牟取私利,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遂作出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的判决。

(作者:,来源:)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