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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今年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7名技术骨干在研究所所长的带领下神奇出逃,三个月后市场上出现了同类型产品。6月7日,记者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全省今年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已宣判。

  市场上很快出现同类型产品

  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以下简称“北方交通重工”)总裁助理、法务部部长王甦透露,经科研人员的4年努力,研发出煤炭掘进机并占领了大部分市场。

  2010年12月,掘进机研究所所长李某突然提出辞职申请。此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掘进机事业部田某等7名研发骨干相继离职。

  研发人员离开不到三个月,市场上出现了同类型的掘进机产品。经调查,发现离职骨干全跑到了湖南和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而出产同类型掘进机的安徽山河矿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矿业”)与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有密切关系。

  北方交通重工意识到自己的掘进机图纸可能被窃用了,遂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报案。2011年3月23日,警方将李某、田某等离职人员抓捕归案。

  2010年8月份,山河矿业要成立一个煤矿机械技术设计院。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董事兼山河矿业总经理龚某找到了配套企业湖南和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让其在沈阳成立分公司,为山河矿业研发设计煤炭掘进机。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成立后,先接触上了北方交通重工技术骨干人员田某,开始“策反”,接着又要聘用北方交通重工掘进机研究所所长李某做分公司研究院院长。

  2010年12月8日,李某上任,又策动原团队另外6名技术骨干出逃。李某安排原手下于某、陆某将图纸偷出。

  3个月克隆商业秘密

  2011年1月,出逃的技术人员聚集到和昌机械沈阳分公司。仅三个月,李某带领团队根据这些图纸为山河矿业公司研发、生产出悬臂式掘进机,并销售3辆。

  今年1月6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今年全省第一例侵犯商业秘密案。5月底,法院下达判决书。龚某、李某等人侵犯北方交通重工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院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其余涉案人员中有5人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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