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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模手机专利侵权案判决 华立胜诉 三星赔偿五千万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手机行业赔偿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 备受关注的华立与三星双模手机专利侵权的马拉松诉讼终于有了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华立提出的三星侵犯其所拥有的GSM/CDMA双模手机专利权指控成立,三星赔偿华立人民币五千万元。 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手机行业赔偿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7)杭民三初字第108号民事判决书中,确认三星侵犯了华立ZL02101734.4“CDMA/GSM双模式移动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设备”专利权,判决三星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华立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千万元。 华立通信执行董事葛晨博士向《市场导报》记者透露,五千万元并不是华立要求三星赔偿经济损失的全部。“三星侵权手机产品的销售量在70万台以上,并且目前该产品仍在市场上销售,而由于我们起诉时间在2007年初,因此这个赔偿金额只涉及到三星侵权产品销售量的一部分”,他特别强调:“华立将进一步追溯三星,赔偿经济损失。” 华立通信早在2002年1月15日即申请了《CDMA/GSM双模式移动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设备》专利。这种使得用户只持一个手机即可同时使用GSM和CDMA双号的产品在2005年的国内市场上大受欢迎。自2005年中国联通开始全面推广“世界风”GSM/CDMA双模手机以来,已有三星、LG、MOTO、宇龙、华立、大显、中兴、海信、中电等十几家厂商向市场销售GSM/CDMA双模手机产品。 “大部分双模手机产品使用了华立通信的专利。”华立通信总裁葛晨向导报记者表示。华立通信选择目前时机起诉的原因有三:首先,双模手机的市场在不断扩大,2007年销量达上千万台;其次,近年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推动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华立通信已经做了充分的技术准备。“从2006年开始,我们对市场上的双模手机进行分析,并做了详尽的专利比对,得到了可靠的结论。” 葛晨表示,针对三星起诉的原因则是其在双模手机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较高,据相关统计数据,“2006年几乎达到了10%。”另外,三星的双模手机产品从总体设计思路上来讲,“基本使用了华立通信的专利,所以我们先选择了三星。对于国内厂商,我们将给予一定时间内的无偿许可,现阶段提起的诉讼只针对国外制造厂商。” 实际上,目前国产手机占据了双模手机的大部分市场,只有三星、摩托罗拉及LG是国外厂商。在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比例上,国内厂商大约占60%。不仅如此,华立通信此前仅有两款双模手机上市,虽然今年可能还有三到四款手机上市,但在华立通信的手机产品阵营中,双模手机只占据总体出货量的10%。对此,业内人士猜疑,这表示华立通信针对三星的诉讼行为并不完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葛晨在业界贯以决策果断和行事低调著称,但在解释上述现象时,他向导报记者表示,“华立是一个具有民族情结的企业,我们一直非常推崇推动民族通信制造业的发展。” “2001年我们收购飞利浦的CDMA知识产权,2002年我们加入TD-SCDMA产业联盟作为发起人,这些举动的出发点之一是希望我们中国的通信产业能够掌握更多的知识产权。多年以来,中国手机生产商一直在国外的知识产权高压下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愿意再去伤害国内的兄弟企业。”葛晨表示。 “三星目前有相关技术专利2.2万多条,我们进行了全部的检索,根本没有与双模终端相关的内容。假如三星企图以全球专利绕过国内专利,这是不可能的。” 目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而三星方面也已经收到传票并发表声明称,“三星电子一贯尊重他人有效的专利权。对于不实诉求,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并通过法律途径证明该主张是没有根据的。” 葛晨表示三星有关方面正在进行相关技术比对,并且也正在和华立通信联系,可能会进行一些庭外谈判,“华立通信希望协商解决”。 在技术准备过程中,华立通信已经对三星的专利进行了详细的检索。由于中国联通是GSM和CDMA的双网运营商,在全球几乎绝无仅有,因此双模手机亦是饱含中国特色的产品,95%的产品销售都在中国。“所以三星所恃的全球专利毫无意义,”葛晨表示,假如三星企图以全球专利绕过国内专利,这是不可能的。“三星目前有相关技术专利2.2万多条,我们进行了全部的检索,根本没有与双模终端相关的内容。” 华立通信在2002年所布下的这一技术储备得益于目光长远的经营策略,并且仍然在不断继续。据了解,华立通信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TD-SCDMA的供应商,所以在TD-SCDMA技术的演进方面,也作了相当多的技术储备。葛晨透露,“截至去年3月底,我们已经申请专利共42个,其中大部分都是TD-SCDMA的专利,其中也涉及到包括TD-SCDMA和GSM的双模技术专利”。 “专利的使用向来都是前人种树,后人乘凉。”葛晨说,比如某一技术也许今天不一定能用上,“就和我们当初2002年申请的这个专利一样,在当时不一定有用,但谁也没想到GSM和CDMA的双模技术在5年以后会那么热。”华立通信的GSM/CDMA双模手机的生产其实比其他双模手机更晚,但当别人要生产这个产品的时候,当然需要向华立支付专利费用。而进行专利投入的基础是,华立通信每年的研发投入大约有3000万到4000万元人民币。 葛晨博士向导报记者表示,华立一直希望与三星通过谈判解决争议。“虽然目前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我们仍然抱着与三星积极对话解决后续赔偿问题的诚意。”他强调,“华立跟三星对话的门永远开着”。 链接 2007年4月9日,华立通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三星公司,状告其侵犯自己“GSM/CDMA双模”发明专利,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随后,三星公司于2007年5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状告华立通信的双模专利无效,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消华立通信的上述专利。 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于2007年年底作出了华立通信专利有效的复审判决。 2008年5月14日杭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08年12月19日作出判决。 至此,这场诉讼已经持续了20个月。 浙江市场导报(2008年12月26日)(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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