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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商业秘密窃案尘埃落定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本报最近连续报道的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窃案日前结案。两名窃取金鹰公司商业秘密的当事人被市工商部门各处罚款13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金鹰公司从1999年以来投入大量财力、人力、精力从哈尔滨等地测绘,公司以154万美元价格购买了英国麦凯公司的成条机、并条机系列产品的图纸、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经过多年研制后投入批量生产。为了切实有效保护好这些图纸和生产工艺等资料,公司以及公司技术部都制定了保密管理规定,金鹰公司与当事人之一、当时任技术部技术员的应某某在《劳动合同书》中也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但应某某在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多次窃取金鹰公司成条机图纸,提供给舟山神龙纺机有限公司张某某,张某某拿到201型成条机西类图纸后组织生产。在发现该成条机配件市场并不畅销后,张某某又要求应某某想办法为其提供其他多个型号并条机图纸。张某某得到全套并条机系列图纸后,一边组织生产,一边注册公司(之前为定海纺织机械配件厂),还委托舟山千岛易网制作公司制作公司网页,将并条机的广告发布在公司网页上。从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30日,定海纺织机械配件厂、舟山神龙纺机有限公司共生产并条机系列配件1134件、价值4.9万余元,已售出254件,金额13870元,尚有库存成品547件,半成品、毛坯、次品333件。   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应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若干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舟山神龙纺机有限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属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对两当事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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