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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商标欧洲遭蓄意抢注

发布时间:2015-05-14 21:27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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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扩大后,原本期待能进一步打破欧盟节能灯巨头发起的反倾销封锁的中国节能灯厂商却得知,4年前欧盟起诉中国节能灯反倾销案还需两年后进行日落复审,同时意外发现自己早已陷入欧司朗等巨头的精心布局中。

两年前挑头应诉复审成功的东林电子公司在今年5月从波兰向德国进行产品推广过程中,惊奇地发现,其1997年就已在国内注册的萤火虫品牌在这里“飞”不起来了,原来西门子旗下的欧司朗公司在当年提出反倾销一案终裁同时,把中国较有竞争力的firefly(萤火虫)品牌已经在德国注册。据悉,2001年5月23日,欧司朗向德国商标局申请,并于6月25日得到批准。根据《马德里条约》的有关规定,其商标使用权同样适用于欧洲其他18个国家。这意味着东林电子的节能灯不能进入这些市场,否则将被控侵犯商标权。

东林公司董事长贾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鉴于东林电子与西门子欧司朗之间激烈的反倾销诉讼和目前在德国市场上未见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的firefly(萤火虫)品牌节能灯产品销售,西门子欧司朗公司此番申请注册firefly(萤火虫)商标绝非偶然巧合,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将东林电子的自创品牌抢先注册从而遏制 firefly(萤火虫)产品进入德国市场。”

厦门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涂崇禹律师说,这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取得不合理权益的案例。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明知“firefly”(萤火虫)为东林电子的商号及商标的情形下,在德国将该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品牌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德国商标法律规定及公认的商业道德与诚实信用原则。“我们已经依据德国商标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西门子欧司朗注册firefly(萤火虫)商标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正式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

中国制造业企业和跨国公司“斗争”已久,跨国公司往往以倾销和知识产权提出诉讼或要求政府部门仲裁。尽管发生过不少知识产权纠纷,但因跨国公司“抢注”商标引发的争端相当少见,在节能灯领域,这样的纠纷尚属首例。新华国际知识产权(厦门)事务有限公司拟先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仲裁结果,将不排除通过德国和欧盟司法部门进行解决。

据悉,8月11日,东林公司收到德国专利商标局已受理撤销西门子欧司朗注册的“firefly"商标(30132228)的请求的确认。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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