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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困境(3)

发布时间:2015-06-08 13:3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四)针对产品性质和企业传承采用不同的保护手段
  对于历史悠久,有良好口碑的老牌中医药生产企业,可对其旗下产品申请商标保护。对尚未对外公开且具有巨大经济价值、并被作为企业的核心利益的传统秘方,在药效方面和治疗方法上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新颖性,仍应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但在中医药的剂型、药物有效部位和新发现药用化合物方面,企业则可尝试采取专利方式保护,以此来推动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对外合作。
(作者:,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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