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有那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的, 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作者:,来源:)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相关阅读:
- 商标注册的程序及注意细节 2015-05-10
- 特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2015-05-10
- 茅台控量保价市场策略遭泄露 酒企如何守住商业机密 2015-05-29
- 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侵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长城注 2015-05-10
-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格式 2015-05-10
-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