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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五品工贸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4)

发布时间:2015-05-20 16:23商业秘密网

  是工商部门多方面走访、调研,问诊把脉,完善相关措施,建立与企业的对接联动,提升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显著效果体现。
  (二)多放联动,严厉打击。在做好书面证据收集的同时,特别是案发现场的仔细检查是关键,尽可能提取为办案所用的一切有利证据,绝不放过违法行为的任何蛛丝马迹,在对检查现场能够固定的重要证据要及时记录,容不得马虎,如本案的“现场检查记录”中就在第一时间详细载明“当事人沈XX在五品公司工作所用的电脑上保存的属于‘金诺公司’所有的经营信息资料均是在权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拷贝、复制并带到‘五品公司’使用。”这样尽管在时候当事人不予配合调查和百般抵赖的情况下,同样能对违法当事人所使用的客户经营信息属于非正常手段获取的指控和认定名并且还得法院司法审判的高度认可,反过来说明执法人员在查案前期就已非常明确“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法律本质和特征,也为本案顺利办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注意发挥公安部门协作办案,积极沟通,事前周密分析,争取公安侦查人员提前介入,并参与现场检查,提高执法威慑力,同时查询当事人的账户资金流向,查明手机通话和QQ等联系对象和内容,增加证据筹码,利用掌握的证据在询问过程中不断施加压力,逐步突破,查明全部违法事实。
  (三)认真分析,重点突破。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多次送达询问通知书不予配合调查的情况下,并没有束手无策,案件调查推进也未因此而终止,反而,针对案情,认真分析,当事人是外向型出口企业,只要企业正常经营,产品又是外销的,那其外销产品必须通过海关和商检部门,因此从宁波海关调查入手,对“五品公司”在该海关报关的出口业务进行全面及时调查,查实:“五品公司”在“2011年7月12日至2012年12月21日”期间的出口业务笔数和出口总额,同时与“金诺公司”有外贸业务往来的客户进行一一对比,经查明其中与“金诺公司”的客户完全相同有9家、22笔、计680167.58美元,并且确保在权利人以“五品公司和沈XX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开庭前取得这一关键证据,呈交法庭,既为民事诉讼的胜诉起到决定性作用,又为我们工商机关最终顺利定性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耐心梳理、固定(核心、有用)证据。在查办案件中,始终围绕商业秘密的四要素,在取证策略,调查方法,尤其对现场检查的案发当天对当事人现场大量电子数据资料等方面都把握准确,在检查前,办案机构就做了充分的准备,事先购买了三个大容量的移动硬盘,到达当事人现场检查后木有雨当事人沈XX在原金诺公司从事外贸业务相关的“产品序号、图片、品名、规格、盒子尺寸、套/外箱、外箱尺寸”等详细数据信息,再加上沈XX与各国内外客户联系业务的电子邮件数据,这些大量的电子数据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予以识别和区分,是不现实的,也是离谱的,但为了确保电子证据取证的合法、有效,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此阿勇书式固定、拍照摄像、拷贝复制的手段同步进行,将涉嫌违法的大量电子分别拷贝到三个移动硬盘(一式三份、加贴有当事人及执法人员同时签名的封条,其中一份由当事人保管备份,另二份由执法机关留存),并在现场制作的检查记录中客观、详细、真实地记录当事人电脑系统中显示与违法事实相关的内容和储存位置。在多次向当事人送达询问通知书不予理睬的情况下,于是由本局执法人员将备份的移动硬盘打开检查,从拷贝的大量电子数据中进行有效删选、甄别,从中筛选出有效证据,通过十来天静心对形似大海捞针的电子数据进行详细分析、提取,最终获得2009-2010年金诺公司各业务员已下单客户及参加香港展会、广州交易会(春交会、秋交会)、英国伯明翰展览会、法国法兰克福展览会等各种不同年度的不同展会积累后进金诺公司汇总的客户信息共计1136家(客户信息中包含有“客户简称、公司名、电话/传真、联系人、邮箱、地址”等客户详细信息、其中由沈XX本人在金诺公司工作期间经手积累的客户信息有120家、非沈XX经手的也就是金诺公司其他业务员经手积累的客户信息有1016家);2008-2011年度产品报价表(共287页、5133种不同规格产品报价,均有具体的产品货号‘JN’字样、对应货号的产品图片及不同规格型号、不同年度、不同展会的报价信息等详细信息。从沈XX工作所用的“收件箱、发送箱、已发送邮件箱”等文件夹中的邮件选取沈XX(英文名字:Ice Shen)代表五品公司分别与“荷兰Best Sellers B.V-purcurhase”、“德国Bayerische Blumen Zentrale Gmbh”等二国外客户的英文往来邮件共114页(事后进行翻译):这些有效证据的取得,是基于办案人员前期花了大量心血和时间通过耐心梳理后才完成的,并没有束缚在固定模式的办案思路和取证方法上,跳出常规呆板的老套路,既取得有效、核心证据,又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更主要还确保了案件的顺利办结。(作者:朱正斌,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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