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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谁赔偿?

发布时间:2015-05-21 09:28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甲与某公司签订了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因甲与乙发生矛盾,相互撕打,双方造成轻微伤。经派出所处理,分别处罚200元。法院认定乙承担主要责任。公司以甲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为由,与甲解除劳动合同,甲不服,申请仲裁,仲裁驳回。甲诉至法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公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次事件主要责任在乙,甲虽有错,但不是主要的,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甲工资和赔偿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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