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注册登记 > 合伙企业 > 正文

合伙关系能否认定

发布时间:2015-06-09 15:29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甲是个体经营户,乙是某村村民。乙突然接到法院传票,注明了甲诉其欠款纠纷一案。丙在乙家里养鸡,其间赊欠了甲一部分饲料。丙以自己名义给甲出具了欠条。后来养鸡场垮了,丙也跑了。甲于是以乙和丙是合伙关系为由要求乙承担合伙期间所欠的债务。乙以自己只是借场地给丙使用、替丙打工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且民诉法规定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甲既然主张乙和丙存在合伙关系,那就应该提供足以证明其该主张的证据。若甲无法证明乙丙的关系,那么他的主张也就不成立,请求无效。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