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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之三

发布时间:2015-09-11 10:4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具有分化和抗增殖活性的苯甲酰胺类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及其药用制剂”
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专利权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亨特博士实验室有限公司  
        【案情】
  该案件涉及中国自主创新药物西达本胺的化合物核心专利,专利号为ZL03139760.3。该药物在T细胞淋巴瘤的治疗方面有较好疗效,已于2014年12月获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市,目前已完成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I期临床试验研究。针对该专利,无效请求人认为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等规定,应予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5人合议组进行审理,在专利权人提交权利要求书修改文本的基础上,作出第24591号无效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点评】
  该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制药行业开始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在制药行业具有深远影响。该案涉及无效阶段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审查中对相关审查规范进行了有益探索,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及相关审查规范的完善有积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作者:未知,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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