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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及劳动争议类型白皮书(企业必看)

发布时间:2015-11-02 09:37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海淀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通报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诉情况

  CEO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商业利益、公司未兑现员工股权激励约定、公司单方安排总裁助理待岗、负有保密义务且与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离职后违反约定义务……通常被人们认为是工作光鲜、待遇优厚的企业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实际上也时常与其就职单位之间发生上述各种矛盾纠纷。10月28日,海淀法院召开《海淀区劳动争议审判情况白皮书(2015)》新闻发布会,专门通报近年来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劳动争议诉讼的情况。

  海淀区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各类创新要素活跃,现代科技产业发达,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密集。这些掌握企业核心资源、对企业经营享有管理权或执行权的人,即通常所说的“高级白领”,他们与企业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情况呈逐年增长趋势。据海淀法院统计,从2010年至2014年,这类人员所涉劳动争议纠纷数量从449件上升至1120件,占同年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比例从12.4%上升至27.1%。此次《白皮书》从劳动关系建立、履行、解除、终止等阶段在以及竞业限制纠纷中,重点梳理出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诉的典型样态,并选取了十大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该类人员涉诉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由于薪酬待遇普遍较高,通常涉诉标的额较大;第二,由于管理能力、工作经验、学历水平等方面较普通劳动者突出,往往能收集和掌握核心证据,应诉能力较强,维权相对较为理性,胜诉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劳动者;第三,由于是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资源,矛盾纠纷发生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甚至生存发展都带来较大冲击。

  经过深入分析,发现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诉成因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身份特殊,纠纷难以自行调和;二是部分企业管理模式较为粗放,法律风险控制意识淡薄;三是入职前背景调查缺位,部分高管“带病”入职;四是劳资双方契约精神不足,随意违背诚信原则。在此基础上,为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该院提出构建“双赢”用工环境的五个对策建议:一是贯彻“双保护”原则,合理平衡双方权益;二是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以点带面规范劳资关系;三是灵活适用调判方式,降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四是借力司法公开平台,推动职场涉诉信息公开;五是深化多方联动机制,强化劳动关系综合治理。同时,该院希望通过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为构建区域和谐劳资关系提供司法保障和指引,激发社会各界为海淀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诉概况

  近年来,就涉案劳动者而言,虽然普通员工占到绝大多数,但企业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所占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该类人员涉诉案件数量从449件上升至1120件,占同年案件的比例从12.4%上升至27.1%。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诉案件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第一,相较于普通劳动者,由于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普遍较高,因此涉诉标的额较大。截至目前,在海淀法院已作出的判决中,仅工资一项最高的判决标的额就达到347万余元。

  第二,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在管理能力、工作经验、学历水平等方面较普通劳动者突出,往往能收集和掌握核心证据,应诉能力较强,维权也相对较为理性。因此,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的胜诉比例也明显高于普通劳动者。

  第三,由于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属于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资源,矛盾纠纷发生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甚至生存发展都带来较大冲击,因而该类人员涉案比例的上升,将成为影响核心区劳动关系稳定的突出要素。

  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涉诉典型样态

  (一)劳动关系建立阶段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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