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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名牌商标”牟利六万 男子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5-11-04 09: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浙江省苍南县男子李某在未取得食用油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印制、销售具有著名食用油公司商标标识的包材,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近日,该男子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李某平时从事注塑和模具加工。2014年年初,李某接到江西南昌一个买家的电话,称自己想向李某购买印有“金龙鱼”、“道道全”食用油商标标识的包材。由于对方开出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因此李某在明知这是非法制造假冒商标的情况下,仍然决定冒险一试。
  李某先购买了些原材料并运回自己在灵溪镇某村的加工窝点,再通过注塑机和丝模机在包材上注塑或印制“金龙鱼”、“道道全”的商标标识和字样,然后将包材打包通过物流发到江西南昌,收到货的买家就将钱款汇给李某。从2014年2月到被查获,李某与江西南昌买家进行过多次交易,涉案金额高达209828元,从中非法牟利超6万元。
  2014年年底,江西南昌警方查获李某的买家。而4月13日,李某终在灵溪镇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作者:未知,来源:苍南新闻网转载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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