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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起诉了?不要慌!公司法务要做好这十件事(2)

发布时间:2015-11-24 09:51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5、谁需要了解案件情况和进展?

  如果案件标的很小,那只需要几个人知道即可。但如果是一起重大诉讼案件,那公司法务就应该及时通知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以及其他公司董事会成员、全体高管层。作为公司法务,你要时刻牢记:公司高管通常无法从法律层面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因此,你可能需要给他们提供一些有关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介绍,以免高管层紧张过度。同时,由于诉讼案件的高度公开化,媒体也会高度关注一些他们感兴趣的案件。比如,媒体就特别关注那些员工起诉公司的劳资纠纷案件。因此,除非案件非常简单或标的很小,公司法务应该与公司的公关团队及时沟通,以便他们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事先准备好一份媒体声明,会在关键时刻起到“救命”的作用。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你还需要立刻通知投资者关系团队以及披露委员会,可能还要着手准备做重大诉讼披露。

  6、确定诉由是否在公司投保范围之内

  作为公司法务,在充分了解案件的诉由之后,你还需要和保险经纪或者公司内部负责保险条款的团队坐下来仔细研究,原告的诉由是否在公司投保的范围之内,比如董事及高管责任险、错误与遗漏责任险、商业综合责任险(CGL)等。仔细检查公司所有的保险条款。同时还要注意,保险公司是否承保并不是以原告在诉状中列明的所谓诉由为准,而是以诉由所涉及的事实问题为准。因此,不要仅仅因为诉状里的那些大标题列明的诉由看起来不属于承保范围,就武断地认为眼下的诉讼与公司投保的范围无关。如果案件或诉状中出现了任何在你看来应该触发保险责任的案件事实,那就立刻与保险公司或公司内部的保险团队取得联系。

  7、选聘外部律师

  除非你的公司决定所有诉讼案件都由法务部自行代理,你都会需要聘请外部律师。你可能要根据法务部已有的“外部律师库”选择律师,但这个选择不应该是“一拍脑袋”的决定,而是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法院所在地、原告的起诉依据是否是某些特别法,原告的代理律师是谁,案件涉及的标的有多大等等。如果眼下法院已经签发了临时禁止令(TRO),那你就没有反复思考的时间,你要做的就是马上聘请外部律师、马上开始行动。但如果你有时间,那就要反复权衡哪家律师事务所才是眼下案件的最佳选择。如果时间充裕、条件许可,你需要尽可能启动正式的招投标过程,以便你充分比较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费率。此外,在招投标过程中,律师事务所通常还会提出初步的诉讼策略——即便你最后没有选择这家律师事务所,他们提出的策略你也可以拿来就用。

  8、案件能否直接和解,或者用其他方式迅速解决?

  即便是原告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立案,也不等于案件不能通过和解迅速解决。我在执业生涯里遇到过好几起案件,就是通过一两通电话就把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彻底解决了,当然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某些重要的案件事实上存在误会,所以只要充分地沟通可以解决问题。在开始启动“诉讼”这台“碾压机”之前,作为公司法务,有必要花些时间仔细思考案件是否可以通过和解或其他方式迅速解决,比如,这起案件对于原告来说,和解能否作为有一定吸引力的解决方案?或者原告起诉是不是仅仅是因为你的公司拖欠了某笔款项,如果及时支付就能很快解决?(作者:斯特林 米勒,来源:法律小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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