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合法权益 > 婚姻继承 > 正文

你是不是“法定继承人”?这6个方面决定!(2)

发布时间:2015-12-21 13:52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继子女与继父母时子女因其父亲或母亲再婚时与父或母的配偶之间形成的亲属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并不必然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要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无扶养关系。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彼此不具有法定继承权。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在法律上已形成拟制血亲关系,相互间互为法定继承人。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后,仍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可见,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双重继承权,既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也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种“干亲关系”,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通过结拜而形成的类似父母之间的一种关系,长辈称为“义父”(“干爹”)、“义母”(“干妈”),晚辈称为“义子”(“干儿”)、“义女”(“干女”),这是一种民间习俗。由于义子、义女与义父、义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的所谓父母子女关系,所以,他们之间并没有法定继承权,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三、父母

  父母是子女最近和最直接的直系尊亲属。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最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着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相互之间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对此,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10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一规定是符合我国实际的。

  生父母与其所生育的子女间有着自然的血亲关系,生父母对其亲生子女有法定的继承权,不论该子女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但是,亲生子女已由他人收养的,生父母对其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收养关系解除后,生父母子女间依法恢复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生父母对其生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

  养父母是基于收养行为,与养子女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即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其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养父母是养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养父母离婚与否不影响其对养子女的法定继承权。无论养子女归养母抚养,还是归养父抚养,只要没有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法律拟制父母子女关系就依然存在,养父母仍有权继承养子女的遗产。

  继父母是子女对生父或生母的后婚配偶的称谓。继父母对继子女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应根据其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相互间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有继承权。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存在名义上的关系,而实际上并未形成扶养关系,则继父母无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可见,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有双重继承权,既可继承继子女的遗产,有可继承其生子女的遗产。(作者:未知,来源:法务之家)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