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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最新发布:办理出入境证件材料一览表(5)

发布时间:2015-12-29 09:30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十一、服务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事项开展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工作,不得擅自额外增加申请所需材料。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申请,要当场受理,按时限签发。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对于群众咨询,无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首位受理民警均要热情接待。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全面、准确答复,不得推诿扯皮;对职责以外的咨询,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办事要求、程序及所需材料,不得让群众重复跑路。申请人如发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存在与上述要求不符的问题,可随时拨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投诉事项要逐一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当事人。

  十二、公安部及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监督电话(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单位电话号码

  公安部010-66266400

  北京010-84015300

  天津022-24459652

  河北0311-66996000

  山西0351-3659883

  内蒙古0471-6522106

  辽宁024-86991166

  吉林0431-85611681

  黑龙江0451-82897715

  上海021-68547109

  江苏025-86783848

  浙江0571-87286264

  安徽0551-62801121

  福建0591-87093499

  江西0791-87288488

  山东0531-85123156

  河南0371-65882435

  湖北027-67122780

  湖南0731-84738250

  广东020-83111000

  广西0771-2892371

  海南0898-68558856

  重庆023-63961944

  四川028-86301453

  贵州0851-85904367

  云南0871-63051218

  西藏0891-6311224

  陕西029-86165217(作者:未知,来源: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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