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知产维权 > 商标申请 > 正文

“无名缘”不满“玉名缘”攀附提起诉讼——一碗米粉引发数家企业争“食”

发布时间:2016-03-03 10:09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凭借着细腻爽滑、香味纯正而受到广大食客口口相传的“无名缘”米粉,在风靡全国之际,却招致他人侵权而引发一场知识产权纠纷。哈尔滨街上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街上缘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哈尔滨快客无名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快客无名缘公司)、哈尔滨快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快客公司)等诉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上述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判令快客无名缘公司、快客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一字之差

  据了解,“无名缘”米粉店于2009年初在哈尔滨市开设第一家门店,并于2010年9月成立街上缘公司。短短数载“无名缘”米粉以飘香麻辣、鲜香微酸、奇香诱人的独特风味迅速风靡全国,截至目前其连锁店已超过5000家。

  2013年,街上缘公司发现,快客无名缘公司和快客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网上宣传及米粉店经营服务项目上违法使用并大规模授权他人使用“无名缘”注册商标。街上缘公司认为,上述两公司系不正当使用“玉名缘”商标及恶意摹仿其“无名缘”商标,造成了消费者混淆误认,侵犯了街上缘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著作权,混淆了“无名缘”米粉店的服务提供者,对街上缘公司的品牌形象及经济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014年,街上缘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250万元。

  据了解,早在首家“无名缘”米粉店开业之际,街上缘公司便将“无名缘”作为该店招牌和服务商标开始使用。随着“无名缘”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为了发展“无名缘”米粉快餐加盟产业,街上缘公司应运而生,并于2011年7月申请注册了第9687317号“无名缘”商标(见图1),后被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馆、饭店等服务上。

  快客无名缘公司辩称,快客无名缘公司早于2010年12月便在饮食营养指导等服务上申请注册“无名缘”商标,而街上缘公司的成立时间为2010年9月,快客无名缘公司不存在侵犯街上缘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而庭审中快客公司未参加答辩。

  一审有果

  据了解,快客无名缘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主营餐饮管理等;快客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主营接受委托对餐饮行业提供管理服务等。

  快客无名缘公司于2010年12月提出第8986715号“无名缘”商标(见图2)的注册申请,后被核定使用在第44类饮食营养指导、眼镜行等服务。快客公司于2010年11月提出第8871369号“玉名缘”商标(见图3)的注册申请,后被核定使用在第43类饭店、快餐馆等服务上。

  根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快客公司以其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书中》中,甲方均由快客无名缘公司签章。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快客无名缘公司及快客公司在网站宣传及米粉店服务上使用的“玉名缘”商标,系将其变形进行使用,与街上缘公司涉案商标“无名缘”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图形的构成等要素相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及服务产生混淆误认,两被告该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而快客无名缘公司拥有的第8986715号“无名缘”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为眼镜行等,使用在餐馆等服务上系超出核定使用服务范围并改变显著特征方式使用,同时构成对街上缘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据了解,街上缘公司拥有的涉案商标“无名缘”,其“名”字下方的“口”形似船,船的谐音为“传”,取“口口相传”的含意。“缘”字的偏旁部首则化为“祥云”,既代表了吉祥如意,同时“祥云”取“无名缘”米粉店创始人孟祥松和曹云波夫妻二人名字的中间字“祥云”。

  法院同时认定,街上缘公司拥有的涉案商标取得了涉案美术作品著作权,快客无名缘公司及快客公司使用街上缘公司的涉案作品用于申请注册商标,以及在网上等经营活动中擅自使用街上缘公司的涉案作品,构成对街上缘涉案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据快客无名缘公司代理律师介绍,该公司已经就该案提起上诉,但其他信息目前尚不方便透露。关于该案后续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作者:毛立国,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