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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齐白石作品著作权案天津高院举行再审听证

发布时间:2016-04-11 10:36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4月7日,齐白石继承人齐良末等与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超越世纪图书商贸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再审审查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进行公开听证。

  早在1994年,湖南省文化厅等下发通知,确定列入国家八五重点出版规划的《齐白石全集》由湖南美术出版社编辑出版。在1995年和1996年4月15日,齐白石后人齐良迟与齐佛来分别以个人名义授权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齐白石全集》。

  在此期间,湖南美术出版社与多个图书馆、博物馆及个人签订组稿协议,拍摄齐白石书画作品,并于1996年10月编辑出版了《齐白石全集》。

  齐良末等4人主张其系涉案齐白石美术作品的合法继承人,湖南美术出版社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多年来非法出版发行包括涉案297幅美术作品在内的《齐白石全集》第三卷,天津超越图书公司对外销售了该涉案作品。

  齐良末等4人以湖南美术出版社、超越图书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湖南美术出版社、超越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每幅作品赔偿齐良末等经济损失两万元。湖南美术出版社认为齐良末等人的主张不能成立,请求驳回诉讼请求。超越公司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作者:祖先海 吴玉萍,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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