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违法法条 > 治安违法 > 正文

背包男上公交不满司机询问 称包里装“炸弹”惊动特警

发布时间:2016-04-29 09:10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前天下午4点多,靠近杭州火车南站的萧山萧绍路上,正是一天里车流量最繁忙的时刻。

  此时,一辆经过的746路公交车突然停下了。司机打开后车门,疏散了所有乘客,不走了。不仅如此,几分钟后,派出所的民警赶来了,交警赶来了,消防赶来了,刑侦大队和巡特警大队的民警也赶来了……

  什么情况?

  因为司机报了警:“车上有炸弹!”

  几分钟前,这辆746路公交车刚刚抵达萧绍路苗禽市场公交站,这时,一名背着一个黑色双肩包的中年男子挤上车来,引起了司机的注意。

  出于职业敏感,同时根据公共交通安全运行的相关规定,司机例行询问这名男子黑色双肩包里装了什么东西,男子没理睬,面无表情地径直走到倒数第二排座位,坐下了。

  司机忍不住再次询问,男子放言:“我这是炸弹又怎样?”司机师傅一怔,在第三次询问后,男子索性一口咬定:“我这包里就是炸弹!”

  就这么一句话,惹了大事。

  为了安全起见,司机师傅遵照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将前后车门打开,即刻疏散了车内乘客,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萧山警方接报后,迅速出动派出所、交警、消防、刑侦、特警等多方力量前往处置。

  新塘派出所值班民警周斌和同事率先赶到现场,他们立即疏散了附近近距离围观的群众,同时发现嫌疑人从车上下来准备逃跑,周斌一个健步上前,将嫌疑人牢牢控制并带至派出所。

  嫌疑人陈某,34岁,桐庐人。在警方的询问下,陈某很快交代了,他是因为对公交司机询问包内物品态度不满,就赌气谎称随身双肩包内藏有炸弹。

  然而陈某的话并不能让在场的民警们放松下来——万一陈某说了谎,万一真的藏有炸弹呢?

  交警很快赶来,在警戒区周边的道路进行疏散引导,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刑侦大队民警在现场进行勘查,并对相关物证进行固定。

  巡(特)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王可伟主动请战,在队友帮助下,穿好防爆服,小心翼翼地接近疑似爆炸物的黑色背包,“趴地探声”,盖上防爆毯后,等待杭州特警专业排爆支援。

  当晚8点许,通过专业防暴民警的检查,在可疑背包内未发现涉爆物品,只有水杯、雨伞、纸巾等随身常用物品,排除炸弹警情。警方随即解除现场隔离警戒,恢复道路通行。

  “如果不是一时的赌气冲动,我现在应该已经在家里睡觉了。”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目前,陈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传唤审查,警方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切勿意气用事,赌气冲动,酿成大错。

(作者:未知,来源:钱江晚报)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