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违法法条 > 治安违法 > 正文

浙江一“老赖”冒用他人身份证欲登机被行拘7日

发布时间:2016-05-10 10:17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而不能坐飞机的浙江“老赖”潘某,5月7日用他人身份证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乘机,被安检人员识破,最终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5月7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一手持身份证姓名为夏某的旅客在接受安全检查时,被安检工作人员查出该身份证与其本人不符,后机场公安介入处理。经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调查发现,其真实身份信息潘某系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也即俗称的“老赖”。

  根据规定,“老赖”是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等高档交通工具和购置各类高档商品的。惩罚措施一定程度上会限制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而让其感到痛苦,从而达到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的目的。

  潘某由于和他人存在债务纠纷,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一直未执行,故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此次欲坐飞机,潘某自称是利用捡到的一张身份证购买的机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潘某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据了解,杭州机场警方今年以来已查处5名类似情况的“老赖”。

(作者:周竟,来源:新华社)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