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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被打受伤治疗完结拒出院

发布时间:2016-08-23 14:24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业主喝醉在进小区时与保安发生争执,在争斗中保安受伤,然而,在保安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医院检查他未见明显异常,可这个“病人”仍赖着不肯出院。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定过度治疗的费用系当事人保安自行扩大的损失,应由自个儿埋单。

  “嘀嘀嘀……”一天凌晨,郑州丰怡花园小区保安王师傅和刘师傅正在值班,突然听见屋外的车喇叭声长响不止。原来家住此小区的业主杨先生,喝了酒打的回家,车到小区大门口时,杨先生让司机长按喇叭示意其开门。

  “大半夜的真麻烦,我又不是聋子按那么长时间喇叭干嘛!”保安王师傅开门后嘟囔了一句。听到这句话,略醉的杨先生拿起车座上装有热水的杯子向王师傅脸上泼去。被泼的王师傅随后与杨先生扭打在一起。结果王师傅被诊断为头部外伤、多处挫伤,住院治疗。

  住院36天后,他将业主杨先生告到法院,要求杨先生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2万余元。该案的两位法官陈亚红、朱新强到医院调查,主治医师说,王师傅刚入院后称头疼、头晕,但经CT检查未见明显异常,住院病历显示医院对王师傅诊断后决定为其用药12天,此后医院停止对其用药,并告知王师傅可以出院了。

  但王师傅并没有出院的意思,仍称自己头疼、头晕,要求继续住院观察,前后共住院36天后才出院。

  法庭上,王师傅出示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每日用药清单、病历等证据。“病历清晰显示,我住院期间医嘱需要一人陪护。”王师傅说,他的病情产生了近4000元药费,还请了护理人员照料花去3500元。

  “他(保安)的伤连轻微伤都够不上,赖在医院住了36天,有些用药根本不是治疗外伤的药,硬要我赔1万多元,他这是在讹诈。”业主杨先生在庭审期间委屈地说,他拿水泼保安的确不对,但是王师傅错在先,“他不给我开门”。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作为小区门卫室保安,杨先生作为小区业主,双方本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但杨先生却酒后与保安发生争执并首先用水泼洒王师傅,随后引发双方厮打,以致王师傅受伤,杨先生在本案纠纷中存在明显过错,应负主要责任。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对于王师傅的损失,由杨先生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关于王师傅的损失,法院认为,其伤情较轻,但住院时间却长达36天,在医院已经对其停药后仍不出院,对其过分延长治疗时间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认定,王师傅的合理医疗费及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500余元。

  据此,法院判令杨先生赔偿王师傅合理损失的70%,即4500余元。

(作者:鲁燕 李钟鸣,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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