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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30 13:52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开展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情况作简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亮、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2013年7月1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全国法院统一、权威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同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生效实施。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的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迈出了历史性的关键一步。经过三年的不断努力,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2016年8月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每日访问量均超过2000万次,单日最高访问量高达5463万次,且访问量增长态势明显。截至本月1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超过2000万篇,网站访问量突破20亿次,用户覆盖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亿的访问量来自海外,其中北美地区的访问量超过1亿。裁判文书公开在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互助互信、传播法制理念、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我国司法公正公开的良好形象,为世界其他国家在司法公开方面的探索和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随着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公开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对公开的力度、范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法官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审判质效的作用日益明显。为适应深化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启动了对《规定》的修订工作。

  2016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9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修订后的《规定》。此次修订,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确立了“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裁判文书公开原则。《规定》明确要求“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同时,对于不公开的裁判文书,除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以外,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的理由,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表示,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的重要成果和载体,是落实司法为民,创新审判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我们相信,通过互联网公布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能够进一步引领司法公开工作均衡发展,推动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司法,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能力,同时,对于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法制宣传、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杨青,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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