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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群众拍民警公开执法最近不能少于1.5米

发布时间:2017-01-10 09:33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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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公安部召开第二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70分钟演示片梳理10余个常见的、容易出问题的执法情形,涉及治安管理、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等方面,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言行举止、策略技巧等内容,对民警在一线执法时“应该怎么做”“如何规范做”给予直观清晰的解答,提出明确规范的要求,着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70分钟演示片梳理10余个常见的、容易出问题的执法情形,让民警知道“应该怎么做”“如何规范做”,也让群众明白面对民警执法时自己“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依法支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视频演示培训会通过视频系统开到公安基层所队,全国公安机关除值班备勤外的全体民警参加。

  敢于执法

  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民警担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法的权威基于严格执法。会议指出,公安机关必须勇于担当、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中,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一方面,民警要依法依规进行查验,明确查验范围,增强针对性,减少随意性;另一方面,公民有配合查验的法定义务。针对过往查验居民身份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此次视频演示作出了明确指引:

  ——对公民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民警可让其提供居住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以让其提供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供民警通过手持终端等方式查验。

  ——群众对查验居民身份证工作不理解的,民警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好解释工作;若查验对象拒不配合民警查验情节严重,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或者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可以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处理;有违法犯罪嫌疑而身份仍然不明的,依法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对实行现场管制时拒绝查验身份的,可以依法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医闹”也让众多一线民警感到棘手,对此,此次视频演示也开出了“药方”:对暴力伤医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在处置“医闹”事件时,要配备必要的出警装备,对正在发生的暴力伤医和破坏医疗办公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果断制止,坚决防止在民警到达现场后仍继续发生伤害或公然侮辱医务人员的情况。在患者亲友等滋事扰序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前,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会议还强调,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民警担当,对民警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的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行为,坚决予以支持和保护。对执法中确实存在问题的民警,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处理。对恶意抹黑民警正当执法的,要依法处理、及时澄清。

  善于执法

  引导民警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

  人民群众衡量公安执法工作,既看民警是否敢于担当、严格执法,也看是否运用了恰当的执法形式,是否合情合理。如果民警执法态度生硬、执法方法简单就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对此,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敢于执法与善于执法的关系,着力引导民警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在“镜头”下执法日益成为一种常态,民警究竟该怎么看、怎么办,此次视频演示给出了明确答案:既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又要坚持依法依规正常执法,维护执法权威。具体而言:

  ——对交警道路交通执法、民警治安巡逻、一般性执法等公开执法,群众可以拍摄,但拍摄者不得干扰民警执法,与现场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最近不能少于两臂距离(约1.5米),不得越过警戒线拍摄,不得进入巡逻检查中心区域进行拍摄。

  ——对以监督执法为名拍摄,干扰、挑衅民警执法的,民警按既定程序执法,同时对拍摄者予以口头警告,警告无效的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处理。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恐怖活动等案(事)件现场,或者涉及他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活动的,不得拍摄(包括利用无人机拍摄),民警要通过口头、广播、举牌等形式明确告知围观群众不得拍摄;群众已经拍摄、获取的上述音视频、图片等资料,不得外泄、传播,可自行删除,也可交与警方,擅自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一方面,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易造成秩序混乱,导致事故多发;另一方面,一些交警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意管;即便管了,当事人要么以“别人违法为什么不管”为说辞,要么强行推车冲撞,不服处罚,容易引发冲突。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视频演示提供了思路: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前期宣传发动要广泛到位,整治工作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或多次违法的坚决查处并罚款处罚,对确实不了解通行规则或违规搭载儿童等轻微交通违法和老弱病残孕的违法当事人则以教育为主。视频演示还特别强调,规范体验式教育必须坚持合法、自愿、科学的原则(不伤害人格尊严,不伤及人体健康),采取观看警示片(图片)、抄写交通法规、现场学习讲解和交通安全体验式再教育等方式进行。

  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的整治思路,在其他很多执法情形中都有所反映,一个共同特点和基本要求是: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当事人主观恶性、违法行为紧迫程度等因素,严格贯彻执法适度原则,合理确定采取强制措施、使用武器警械等行为的幅度,努力实现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的适度相称。

(作者:张洋,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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