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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衫”岂容二“牛”(8)

发布时间:2018-08-24 11:28商业秘密网

 

  在一审法院庭审中,捷高公司明确表示,其仅对商评委所作裁定中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有异议,对于商评委其他认定及结论无异议。

 

  经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捷高公司的诉讼请求。捷高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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