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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回复|关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定义问题(6)

发布时间:2019-03-25 14:41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八)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销售的;

(九)篡改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质期的;

(十)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

(十一)假冒认证标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商品条码等标志标识,或者假冒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的;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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