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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已修改,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可达五百万元!(28)

发布时间:2019-04-25 16:39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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