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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2)

发布时间:2019-08-20 15:10商业秘密网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五)严格重点产品管理

  突出食品、汽车配件、特种设备、半导体等品类,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违法出厂、销售、进口或其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市市场监管委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市药监局负责)

  组织开展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公示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违法行为,严格车用燃油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不达标车用尿素以及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炼油厂和加油站点。(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加强重点市场监管

  对于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委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委、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寄递环节监管

  强化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督促企业建立收寄验视责任倒查机制。加强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大禁寄物品安检力度,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寄递侵权假冒物品行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八)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深化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加大对恶性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侵权判断标准。(市市场监管委、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加强商标专用权及其他商业标识权益的保护

  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加强对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保护。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查处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市场监管委、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严格版权保护

  加强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组织开展“秋风2019”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盗版出版物行为。加强印刷复制发行行业监管,开展网络出版物发行治理。深入开展版权保护预警工作,加强对春晚、院线电影的专项保护。(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十一)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严肃查处假冒地理标志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多元共治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格局。(市市场监管委、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草种苗市场监管

  加大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植物新品种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案件查处力度。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推动追溯管理实施,加强重点环节、地区、主体的监管。加强林草种苗生产、使用监管,重点对林业重点工程使用种苗的质量进行抽查。(市农业农村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三)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扩大联合采购范围。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及重要行业软件正版化,开展工业软件正版化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从严查处。巩固国产软件应用试点成果,加大推广使用优秀软件力度。(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委、知识产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作者:未知,来源:天津市双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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