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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师”遇大问题,湖南卫视陷版权漩涡,《声临其境3》等多个节目被指曲目侵权(3)

发布时间:2020-04-16 16:18商业秘密网

  为了方便管理分散的音乐著作权,我国成立了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公开资料显示,音著协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实际上,音著协充当了使用者和著作权人之间沟通的桥梁。音乐著作权人可以成为协会会员,把自己的作品版权交给音著协统一进行管理,音著协再把作品授权给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机构。

  有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和音著协签订许可付酬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报酬给协会,协会再把这笔钱分给著作权人。此类服务对象主要是省级以上的电视台以及部分重点市级电视台,湖南卫视自然也包括在内。

  不过,该知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强调,音著协对于电视台的授权仅限于播放权,节目中对音乐的制作、改编不在音著协授权范围内,“制作、改编是要征求著作权人个体同意的,音著协不能代替作者去做决定”。

  另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的说法,就算仅是管理播放权也会出现一些授权断裂问题,比如有时候著作权人给音著协的作品已经到期,但音著协还是继续授权给电视台,那么最终责任还是电视台来承担。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需要顺应时代的变化,顺应互联网发展的变化,不能一直原地踏步,不然会跟不上社会节奏。现在经常出现电视台想用一首歌但找不到作者,或者作者想维权但是找不到负责人的情况。因为现在音乐制作速度很快,很多音乐创作者不是音著协会员,那么音著协是不是应该把这些作者都收纳进来?”

  月14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向音著协方面发送采访邮件,希望该方面能够说明向湖南卫视提供的具体服务,以及解释是否存在版权管理断裂等问题,但音著协仅回复称,“不了解情况,不方便评论。”

  维权意义匪浅

  综艺节目侵权屡见不鲜,除了购买版权困难,维权难也是重要原因。也正因为如此,每一次维权举动都显得难能可贵。

  知识产权保护人孙佳恩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音乐著作权人的维权过程并不容易。秉持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著作权人首先要证明音乐著作权的权属,也就是要证明自己是原创。而有时候由于两首曲子音节、节奏比较相似,会导致法院很难判定。

  一经确定侵权,便牵扯到赔偿问题。侵权案件最后主要通过经济赔偿和赔礼道歉两种方式来解决,而一个客观的事实是,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普遍较低。

  “音乐作品法律保护的力度很弱,目前如果能赔偿到两万元就算高的了,有时候赔偿费用甚至抵不过维权成本。音乐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力度如果跟不上去,会加剧侵权的频繁发生。”孙佳恩指出。

  此外,著作权维权周期普遍较长,往往使人心力交瘁,并且最后的结果也难以令人满意。长此以往会形成恶性循环,劳动成果得不到尊重,原创音乐人也难以有动力生产出优质音乐。

  从目前的大环境来看,除了电视综艺节目,商场背景音乐、短视频都是音乐侵权的重灾区。并且,像抖音、快手这类平台,短视频音乐的商业使用和非商用界限难以界定。一旦要维权,过程势必是艰难的,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维权事件增多也是版权意识普遍提高的表现。

  在陈鑫看来,尽管目前整个市场的版权保护意识已有所提升,但要真正实现从无到有,仍需要一个过程逐步实现,“此次VFine Music选择在B站发布视频,也是为了借助相关平台,让更多年轻人意识到版权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

  不过,产业时评人张书乐则认为,类似VFine Music的维权事件,或许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通过此类有影响力的纠纷,表明对音乐侵权并不应该无动于衷的态度,可以提高人们的版权意识。同时再辅以技术手段做更多的维权保护,双向齐进,便能通过不断的确权带来正向影响。”(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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