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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方法专利审查如何适用整体考虑原则(2)

发布时间:2021-03-18 10:19商业秘密网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提出了一种通信系统的服务架构,其中在移动运营商处增加了计费服务器以及数据库结构(统称为接入系统),在第三方服务器和计费服务器之间设置计费接口,从而将内容服务相关的接入费用报告给第三方服务商,用户向第三方服务商发送计费请求,第三方服务商向移动运营商的计费服务器发送数据流量的计费请求,移动运营商响应请求并将接入费用发送给第三方服务商,第三方服务商将内容费用和接入费用的总开销返回给用户。

  而且,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运营商动态地基于时间段来调节接入费率的价格,比如,空闲时间段调低价格,繁忙时间段调高价格。其中运营商通过接入系统按时段统计全网流量,并将全网流量统计数据保存在高速缓存器中,从高速缓存器中读取相邻两时段的全网流量统计数据,并比较该两时段的全网流量统计数据的差值,当该差值超过一定阈值,更改后一时段的接入费率。

  经检索获得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为了保障用户得到内容计费以及流量计费的准确信息,提供一种在移动网络中向用户设备呈现计费信息的方法,当用户向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请求服务时,计费系统基于接入网络提供的网络接入费用以及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预订内容服务费用数据,计算总的服务费用,并向用户设备呈现,解决了准确提供网络计费信息的技术问题。

  (一)区别特征中的技术特征和非技术特征不相关联

  本申请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用于向用户设备提供关于服务的信息的方法,包括:

  生成关于该接入系统的接入费用的信息;

  将所述关于该接入系统的接入费用的信息与该服务提供商的内容费用的信息均经由该服务提供商服务器一起传达给该用户设备;

  其中接入费率按照不同时间段来设定。”

  经特征对比,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为:(1)其中接入费率按照不同时间段来设定;(2)接入费用的信息和内容费用的信息均经由服务提供商服务器传达给用户设备,而对比文件1中的网络接入费用和预定服务费用数据是经由计费系统传达给用户设备。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既包括技术特征又包括非技术特征,根据商业方法专利“三步法”判断流程中的第二步,进一步分析非技术特征是否与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与其他区别技术特征相关联。

  首先,判断非技术特征是否与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关联。具体来说,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同时向用户提供包括接入费用和内容费用的总费用信息,而上述区别特征(1)涉及的是如何规定接入费率的计费规则,至于如何规定接入费率并不会影响本发明向用户同时提供接入费用和内容费用的总费用信息的技术问题,即使接入费率规则不同,也不会影响本发明技术问题的解决。因此上述区别特征(1)与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相关联。

  其次,判断非技术特征是否与其他区别技术特征相关联。具体来说,权利要求1中的上述区别特征(1)涉及的是如何规定接入费率的计费规则,至于如何规定接入费率并不会影响上述区别特征(2)中通过服务提供商服务器向用户传达总费用信息等技术特征的整体系统架构和数据处理,即使接入费率规则不同,对相应的通过服务提供商服务器向用户传达总费用信息的系统架构和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也可以是相同的,不必作出改变,因此上述区别特征(1)和(2)不相关联。

  综上所述,鉴于区别特征(1)与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区别特征(2)不相关联,因此两者在创造性评价时可以分开考虑,并据此进一步判断权利要求的显而易见性。

  (二)区别特征中的技术特征和非技术特征相关联

  本申请权利要求2如下:(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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