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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修改拟引入恶意诉讼反赔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6 10: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7353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了一份关于全国政协委员黄西勤等15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提案》答复的函。答复提到,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准备工作中,将研究通过明确恶意抢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多种方式有效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并明确商标专用权的行使边界,研究引入恶意诉讼反赔制度。

近年来,“蹭热点”、“傍公众人物”、利用网红热词恶意抢注商标等现象备受关注。同时,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青花椒等商标维权事件登上热搜。澎湃新闻持续追踪报道的金银花商标案中,具有重大权利瑕疵的金银花商标,被用来提起诉讼索赔。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该商标权利予以撤销。

在上述答复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表示,非常赞同委员们关于加强制度设计、优化程序、强化义务和明晰权力边界、适应技术飞速发展新形势等意见建议,将在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准备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和充分研究。


关于“在制度设计中更好地体现公共利益与私权保护的平衡”,答复表示,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准备工作中,一是加强商标领域诚信建设,强调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或者取得商标注册;研究明确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强化信用监管和信用惩戒。二是进一步规制商标恶意注册,研究通过提高罚款数额、明确恶意抢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建立恶意抢注商标移转制度、完善含地名商标禁用禁注规则等多种方式有效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三是规范权利行使,防止权利滥用,明确商标专用权的行使边界;拟规定对于不正当行使商标专用权的,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研究引入恶意诉讼反赔制度。四是强化商标审查审理工作社会属性,拟设置依职权撤销初步审定公告程序。五是加强商标代理行业监督管理,明确商标代理行业准入要求,规范商标代理行为。

答复称,2018年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立即着手准备《商标法》全面修改工作。2019年,针对当时商标领域存在的紧迫、突出问题,对《商标法》进行了个别条款修改,在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强化商标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诚如委员们所言,由于此次修改涉及的内容有限,未能全面解决商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同时,现行商标法律制度中一些与实践和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内容也日益凸显。近年来,该局积极推进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修改准备工作,先后开展14项课题研究,组织对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的调研20余次,召开多场座谈会、专家研讨会听取各类主体意见建议,梳理商标领域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商标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的目标方向和主要内容,就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强化商标使用义务、优化授权确权程序等重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论证,扎实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完善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已列入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第二类立法项目。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针对“优化商标审查审理程序”、“强化使用义务和权力边界”、“适应技术飞速发展新形势”等方面进行了答复。

如,加强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专用权和驰名商标保护,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支持商标品牌建设,更好服务国家、地方和产业发展;加强商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促进商标信息有效利用;适应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职能变化,明确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职责义务,提升商标领域协同治理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后表示,将尽早形成《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草案建议稿,力争年底前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适时向立法机关报送立法工作建议及相关材料,争取列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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