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假借应聘窃取企业商业秘密的违法案件被温州市监局依法查处
2022年1月7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龙港市某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推荐夏某应聘温州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职位,并教唆其进入公司后非法获取受权利人保护的PP背景板客户资料、产品报价等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得到夏某违反保密义务提供的上述信息后,联系能够生产PP背景板的厂家定制产品,向商业秘密所有人客户低价销售PP背景板。截至案发,已销售PP背景板合计金额66.72万元,利润19.19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龙港市某纸制品有限公司及夏某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分别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龙港市某纸制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81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夏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38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司商业秘密以谋取个人私利,从而给公司带来巨大风险和损失,是当下很多公司面临的重要难题。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受理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为由内部人员作案和被侵权单位缺乏相应的保密措施。其中,内部员工参与泄密的案件数占比高达84.62%。企业或律师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计符合自己需求的商业秘密保护策略,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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