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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附全文及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5-09-18 11:1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内容:一是充分认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二是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涉众型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准确把握打击重点,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赔偿案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严惩治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是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破坏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建议、司法调研工作,做好人民法院自身安全工作,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站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记者 荆龙)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

  法发〔2015〕12号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 充分认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大意义。公共安全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意义,科学分析了公共安全形势,明确指出了当前维护公共安全需要重点做好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站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高度,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坚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断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准确把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立足本职。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审判案件,案件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也是凸显社会安全的风险点,要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判,实现惩治犯罪、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现实社会最突出的问题入手,扎实做好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等案件的审判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公共安全的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相关案件审判工作;要延伸审判职能。综合运用庭审直播、案例发布等方式,增强案件裁判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开展法制宣传和公共安全教育,推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深层次问题。(作者:未知,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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