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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出台22条意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湘政发﹝2009﹞10号)出台。   该文件一共22条,分5个部分。一是积极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对因金融危机影响暂时面临经营困难,但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的中小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坚持县域内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加快调整中小企业结、付汇管理标准,从2009年开始,一般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由10%提高到25%,对单笔金额较小的出口预收货款,不纳入结汇额度管理范围;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将原来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额的10%提高到25%。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年内专项安排10亿元再贴现、20亿元再贷款额度。   二是不断创新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服务机制。实行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考核,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同比要实现多增;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力争实现全年60%以上新增贷款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除农户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增速。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贷款,推广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票据融资等贷款品种,积极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和有特色的理财产品。缩短贷款审批周期,中小企业贷款审批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是大力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抓紧上报材料,力争2009年内我省有一批中小企业申报上市。挑选一批成长性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作为发行集合债和公司债的后备资源,及时做好初审与推荐工作,抓紧组织上报。力争从2009年起,我省每年有一批中小企业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   四是着力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壮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力争2010年底前资本金达到8亿元,各市州原则上应成立一家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省财政要继续扩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和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规模。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奖励机制,省财政2009年安排3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融资省级专项奖励资金,其中2000万元用于奖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1000万元用于奖励省级金融机构。   五是努力创建中小企业良好融资环境。加快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力争2009年内组建总部在长沙的区域性商业银行;3年内力争每个市州选一个县开展设立村镇银行的试点。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服务的监管,各类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抵(质)押、评估、审计、验资、登记、过户等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项下调。(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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