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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知识产权专家程永顺: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所需的七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2008年1月18日,在深圳大学召开了一场题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系列研讨会之一:商业秘密保护战略”的座谈会,主办方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与深圳大学法学院邀请了国内商业秘密领域的权威专家、法官、律师以及媒体等300余人参加。并就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商业秘密的司法认定”及“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会上,多位专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其中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著名知识产权专家程永顺阐述了自己一惯倡导的原则。他认为,对于未来商业秘密法律的保护上,首要的核心课题在于应否有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当前的问题大多与人才流动有关。其次,是商业秘密的认定问题,基本上,权利人通常认为秘密与否应是权利人的主观问题;第三、是证据(交换)问题;依据法定证据原则,原告理应向被告为揭露所称商业秘密;但商业秘密审理不应公开;第四、技术鉴定与法院审理结果的关系;由于法官大多不懂技术,过度依赖鉴定恐怕影响判决的公信力;尤其在刑事场合,往往是在被告已被拘提后才进行,容易流于片面;第五、被侵害的商业秘密实际与专利有关;第六、侵害商业秘密往往会面临以民逼刑的诉讼,因而串起了民事救济与刑事制裁间的关系,据2004年12月16日经济日报统计,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32%是商业秘密案;第七,以评估报告认定的损失来认定实际损失,妥当与否有待商榷。   此外,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教授提出现在应是认真思考商业秘密的法制建设的时候了;深圳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于春辉强调了证据在商业秘密诉讼中的重要性等。 据了解,该研讨会是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系列研讨会之一。得到了深圳市政府、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海关、法院、检察院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同时得到了企业界如华为、富士康等企业的大力支持。(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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