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国资委保密委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历时逾半年时间,起草了《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规定主要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商业秘密的确定、保密措施、奖励与惩处、附则等六章共三十四条。《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现已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出台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将极大地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确保企业核心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安全,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重要保障作用。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部门规章,将为我国商业秘密立法工作提供参考。(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商业秘密网)
![]() |
![]() |
|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
- 下一篇:宁波民资关注非公经济“新36条”
- 上一篇: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全力保障灾区食品安全
最新资讯:
- 补救费用计入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2026-01-17
- 入库案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2026-01-16
- 万余次违规登录,窃取竞争平台商业秘密,法院:侵权,赔偿!2026-01-16
- 科技公司遭泄密危机,第一时间选择这样做……2026-01-15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落锤:浙江研一等三名被告合计被罚2250万元,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赔偿金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