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誉权受侵犯
例:某医疗用品厂以印发、张贴公告的形式捏造事实,诽谤某医用橡胶厂生产的妇用卫生杯质量,从而影响其销售量,造成经济损失。某医用橡胶厂向法院起诉某医疗用品厂侵犯其名誉权。
企业的名誉权受国家保护,企业之间将生产的合格产品投放市场,开展正当的商品竞争,是国家允许。但某医疗用品厂用非法手段,故意捏造事实,对某医用橡胶厂的产品进行诽谤,损害了法人的名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120条的规定,应由某医疗用品厂向某医用橡胶厂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来源:网络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
![]() |
|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
- 下一篇:个人名誉权受侵害
- 上一篇:假冒“HP”商标专用权案件
最新资讯:
- 补救费用计入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2026-01-17
- 入库案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2026-01-16
- 万余次违规登录,窃取竞争平台商业秘密,法院:侵权,赔偿!2026-01-16
- 科技公司遭泄密危机,第一时间选择这样做……2026-01-15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落锤:浙江研一等三名被告合计被罚2250万元,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赔偿金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