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作者起诉电影“九层妖塔”导演出品方法院已立案
《鬼吹灯》作者张牧野认为电影《九层妖塔》涉嫌侵犯自己著作权,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九层妖塔》导演陆川诉至北京西城法院,2016年1月7日上午,西城法院立案受理该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原告张牧野在起诉书中称,张牧野笔名为“天下霸唱”,系我国著名作家,创作了《鬼吹灯》系列文字作品。小说以盗墓为题材,讲述的是几名“摸金校尉”利用祖传的风水方术知识到处探险寻宝的故事。小说内容考究,运用了大量的文学史诗、丰富的民间传说,包含了对地理、风水、异域风情的介绍等等,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引发了“盗墓文学”热。《鬼吹灯》系列小说自2006年2月发表以来吸引了数千万的读者,多次印刷,销量过千万册,基于《鬼吹灯》系列小说的好评和庞大的读者基础,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和陆川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拍摄成电影,并于2015年9月23日以《九层妖塔》之名在全国各大院线放映。电影《九层妖塔》的故事情节、人物设置、故事背景均与原著相差甚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的改动范围,社会评价极低,构成对原著的歪曲和篡改,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与原告著作差别巨大,对原著进行了歪曲、篡改,侵犯了原告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故张牧野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及陆川诉至西城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张牧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张牧野损失100元万人民币。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作者:赵克南,来源:北京法院网转载自知识产权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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