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
成为律师代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经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二、已经代理企业的诉讼案件,并且能够与企业家交流、沟通。
三、能够经常与企业家交流、沟通。
四、已经拥有社会关系或人脉资源,并能够通过社会关系或人脉资源与企业家交流、沟通。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联盟秘书处
电话:0574-83099996
传真:0574-83008969
副秘书长:李俊伟
手机:13505887814
副秘书长:杨耀鸿
手机:15957487884
秘书长:孙佳恩
手机:13857405817
邮箱:zscqbhqylm@163.com <mailto:cnsymmbh@163.com>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
![]() |
|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
- 补救费用计入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2026-01-17
- 入库案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2026-01-16
- 万余次违规登录,窃取竞争平台商业秘密,法院:侵权,赔偿!2026-01-16
- 科技公司遭泄密危机,第一时间选择这样做……2026-01-15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落锤:浙江研一等三名被告合计被罚2250万元,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赔偿金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