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企业岂能想不发就不发
小林是一家小物流公司的搬运工。苦累不说,最难熬是炎炎夏季顶着高温干活,却没有一分高温补贴。当得知在同城打工的同乡每年夏季都有700多元的高温补贴时,小林找到老板提了高温补贴的事。老板回答说:高温补贴发与不发是企业自己的事。
评析:老板的说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小林可依法主张高温补贴。《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4条第7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小林可依据所在地区高温补贴标准获得相应的高温补贴。
(作者:杨学友,来源:山东工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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