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著协与《读者》签订稿酬收转协议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日前签订了《报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
根据协议,《读者》《读者·校园版》《读者·海外版》3本期刊所选用部分文字作品的稿酬,将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收取并转付给相关的作者或权利人。此次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表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履行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取转付职责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8年来,一直主动与教科书出版社、报刊社沟通协商,积极推动作者及权利人实现获酬权。截至目前,文著协已经先后与《意林》《知音》《知音文摘》《老友》《语言文字周报》等文摘类报刊,以及人民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等教科书出版单位共计200多家签订了法定许可稿酬转付协议,为广大文字作品权利人收取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1000多万元。
(作者:邹韧,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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