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6年8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于2014年8月1日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至2016年7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中以PPH试点项目将自2016年8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作者:扈智静,来源:国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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