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元哆咪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经查明,当事人从2020年7月1日起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易发商业中心五楼从事投币夹娃娃机和有奖销售活动。当事人进行有奖销售的抽奖券未标明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中奖概率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影响兑奖,认定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有奖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以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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