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商业秘密 > 正文 >

最新!国知局发布领导班子成员简历

发布时间:2022-11-14 09:5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11085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成员简历,分别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廖涛,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卢鹏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胡文辉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眈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申长雨

申长雨,中共党员,汉族,1963年6月出生,河南南阳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990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同年8月到郑州工学院工作。1993年晋升为教授,同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4年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6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并首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年2月,任郑州工业大学副校长。2000年7月,任郑州大学常务副校长。2003年2月,任郑州大学校长。2009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2012年8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校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2018年3月,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18年12月,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分管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局全面工作。兼任专利局局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

何志敏,民进成员,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四川平昌人。现为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常委。1994年9月入选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1995年10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996年9月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985年1月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留校任教。1990年8月获意大利拉奎拉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化学工程博士学位。历任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10月,任天津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6月,任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8年8月,任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1月,当选民进天津市委会副主委。2001年2月,当选天津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2002年11月,当选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2002年12月,当选民进中央常委。2003年2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挂职北京奥组委技术部副部长。2008年8月,任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正局级)。2009年5月,任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2014年2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2018年3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分管工作

分管条法司,商标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廖涛

廖涛,中共党员,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四川雅安人。1989年8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获工学硕士学位,同年8月到中国发明技术开发公司工作。1990年4月任中国专利局专利管理部干部。1993年6月至2009年6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副处长、处长、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6月至2014年2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任江苏省泰州市副市长(挂职)。2014年2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8年3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工作

分管人事司、机关党委、纪委,专利局党委、纪委,专利局人事教育部、审查业务管理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机械发明审查部、电学发明审查部、通信发明审查部、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化学发明审查部、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实用新型审查部、外观设计审查部、自动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卢鹏起

卢鹏起,中共党员,汉族,1965年3月出生,河北易县人。高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1990年1月任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干部。1992年1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干部、副处长、处长。2000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人事部(外事办公室)部长(主任)。2007年11月任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8月任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2012年7月任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2014年8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2022年1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分管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专利局专利文献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胡文辉

胡文辉,中共党员,汉族,1969年6月出生,河南滑县人。1991年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暖通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1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华北电力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6年11月至2000年4月,任中国专利局审查五部四室审查员。2000年4月至2006年9月,任专利复审委员会物理申诉处审查员、行政诉讼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主任助理。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任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挂职)。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2012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14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2020年9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正局级),兼任局办公室主任。2021年12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分管办公室、知识产权保护司,保密办公室,专利局办公室,三期办,机关服务中心(定点帮扶办公室),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中心)。

联系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眈陆

李眈陆,中共党员,汉族,1965年2月出生,辽宁辽阳人。1986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8月至1993年11月,任国家统计局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1993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巡视员兼副局长。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秘书、董事会秘书、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深董事总经理(SMD),兼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海外直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9月至今,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分管联席办、战略规划司、公共服务司、离退休干部部,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附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
 
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值班等日常运转工作。
2.组织制订机关相关管理制度,承担会议、展会论坛等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局政务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工作,管理局软科学研究,组织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
5.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制订宣传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局宣传工作,统筹管理局内刊物(印刷品)出版工作。
6.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的收集、分析、报送、发布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的管理工作。
7.承担安全、保密工作。
8.承担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工作。
9.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10.承担房产管理工作。
11.承担信访工作。
12.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处 3人
2.秘书处 4人
3.政策研究处 3人
4.宣传处 3人
5.督促检查处 3人

(三)人员编制

办公室行政编制为19名。 

条法司

(一)主要职责

1.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并承担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2.提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
3.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5.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实施申请、受理、授权等工作。
6.承担知识产权审查资源整合、流程优化、质量提升等相关工作,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
7.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处 3人
2.条法一处 3人
3.条法二处 3人
4.审查政策处 3人

(三)人员编制

条法司行政编制为15名。

战略规划司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和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
2.承担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调机制日常工作,承担相关会议组织、信息通报、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工作。
3.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
4.指导协调全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
6.拟订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指导管理相关专项规划制订。
7.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审查、注册、登记计划。
8.承担全国知识产权统计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统计信息的统一管理、调查分析和编报发布工作。
9.制订局年度财务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编报部门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制订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10.承担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工作。
11.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处 3人
2.战略协调处 4人
3.规划计划处 3人
4.预算管理处 4人

(三)人员编制

战略规划司行政编制为17名。

知识产权保护司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和实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
3.组织拟订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
4.组织拟订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年度行动计划,组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5.承担商标评审、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工作。    
6.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
7.承担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
8.规范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定和专利申请行为,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9.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应对机制,承担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处 4人
2.保护体系建设处 4人
3.执法指导处 3人
4.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 3人

(三)人员编制

知识产权保护司行政编制为17名。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2.指导和协调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加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
3.拟订和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承担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
4.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区域布局等相关工作。
5.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
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7.承担专利强制许可有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
8.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9.承担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10.经批准,组织评选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等奖项。
11.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处 4人
2.产业发展促进处 3人
3.运营体系建设处 3人
4.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3人

(三)人员编制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行政编制为16名。

公共服务司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及“放管服”相关政策。
2.组织实施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
3.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4.承担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工作。
5.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
6.承担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
7.承担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处 3人
2.服务体系建设处 3人
3.信息化处 3人
4.信息传播利用处 3人

(三)人员编制

公共服务司行政编制为15名。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
2.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的统筹协调工作。
3.承担知识产权相关对外谈判工作,拟订对外谈判方案及多双边知识产权协定、签约的草案。
4.组织协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国际(境外)知识产权组织的联系。
5.承担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工作。
6.承办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有关知识产权事项。
7.指导地方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处(港澳台处) 4人
2.国际合作一处 3人
3.国际合作二处 3人
4.国际合作三处 3人

(三)人员编制

国际合作司行政编制为16名。

人事司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监督、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政策规定的意见和办法。
2.组织制订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监督、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和计划。
3.承担机关干部人事和直属单位司级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4.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5.制订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
6.指导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拟订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规划及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有关工作。
7.制订知识产权培训计划。
8.承担局智力引进有关工作。
9.承担全国系统表彰奖励的组织协调工作。
10.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11.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级机构设置

1.综合业务处 3人
2.干部处(干部监督处) 3人
3.人事处 3人
4.人才处 3人

(三)人员编制

人事司行政编制为15名。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