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销售者需要赔偿吗?
“我就卖个货,怎么还涉及商标侵权了?”、“这到底是厂家打假还是诈骗?”
2022年以来,商州法院审理了60多起知名品牌厂商针对末端销售商家提起的批量维权案件,被告主要是乡镇上的小型商铺,接到法院传票后,不少商户都心存疑惑,难以接受。
基本案情 原告恒安公司系“七度空间”商标所有权人,该品牌卫生巾产品销售区域涵盖全国各地,品牌知名度较高。原告经调查发现商洛地区一些小商店、小卖部销售的“七度空间”牌卫生巾系假冒产品,遂委托公证处对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了公证证据保全,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与“七度空间”注册商标基本相同的假冒产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事实成立,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虽然辩称其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也不知道销售的是假冒产品,但是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故不予认可。因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因被告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被告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综合原告注册商标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侵权后果等情节,结合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酌定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 法官说法 商标是经营者商誉的集中体现,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也是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商标权,轻则将面临商标权人的赔款要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销售商们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假冒商品,便构成了商标侵权。如果销售不知道是侵权的商品,依照法律规定,在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停止销售后,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作为销售者如何避免商标侵权呢? 1 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货。正规、合法的渠道可以保障产品质量,避免买到假货。即使买到假货,亦可以根据法律上关于“合法来源”的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要注意保留进货凭证等。商家不仅要把好进货查验关,还要增强证据意识,保留进货凭证,以便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或其他纠纷,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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